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5月25日來函-工程技字第11002005882號-本會研擬之「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」第6條、第22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份

主旨:檢送本會研擬之「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」第6條、第22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份,請於110年7月26日前惠示卓見(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),以為研修參考,請查照。

正本: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、直轄市政府、各縣市政府、各技師公會、各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
副本:本會法規委員會、技術處(刊登本會網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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