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本會研擬之「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」第6條、第22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份,請於110年7月26日前惠示卓見(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),以為研修參考,請查照。
正本: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、直轄市政府、各縣市政府、各技師公會、各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副本:本會法規委員會、技術處(刊登本會網站)
非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以促進同業聯繫,保障應有法益,提高專業技術水準,發揚服務精神及協助推動國家建設為宗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