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7月20日來函-第21屆公共工程金質獎」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受理推薦

主旨: 第21屆公共工程金質獎」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受理推薦,請鼓勵所屬(轄)機關踴躍推薦參選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「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」及相關申請書表,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[http://www.pcc.gov.tw]工程管理/公共工程金質獎網頁下載。
二、推薦案件之附件請提前準備,最遲需於110年9月1日送達本會,以利評審作業進行。

正本:總統府第三局、行政院秘書處、立法院秘書處、司法院秘書處、考試院秘書處、監察院秘書處、國家安全局、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、審計部、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、直轄市政府、各縣市政府、各技師公會、各建築師公會、各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、中華民國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、臺灣建築學會、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、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、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、公共工程研究中心、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、中華民國結構工程學、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、中醫工程師學會、中國電機工程學會、中國測量工程學會、中國機械工程學會、 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、中華民國道路協會、中華民國隧道協會、國立台北科技大學、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、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、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、中原大學推廣教育中心、逢甲大學土木工程學系、台灣電力公司台電訓練所、正修學校財團法人正修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、國立中興大學
副本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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