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地質調查所1100705來函,關於工程地質探勘資料庫系統檢定合格證書有效期限,符合資格者將予以延長至可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。

主旨:為因應新冠肺炎(COVID-19)疫情三級警戒,工程地質探勘資料庫系統檢定合格證書有效期限於109年8月31日後到期者,可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,請查照。
說明:
―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6月7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12日,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,致工程地探勘資料庫系統檢定暫無法實地辦理。
二、為顧及民眾權益,延長旨揭證書有效期限相關說明如下:
(一)適用對象具工程地質探勘資料庫系統甲、乙級檢定合格證書,其有效期限於109年8月31日以後者。
(二)因應對策:符合適用對象之人員,檢定證書有效期限可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(含)。
三、110年度「工程地質探勘資料庫系統」教育訓練及檢定,將參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,擬定辦理方式舆期程,相關資訊將公布於「工程地质探勘資料庫系統」教育訓練網頁(http://geotech.moeacgs.gov.tw/imoeagis/Home/Training)檢定證書效期即將屆滿人員,建請擇期參與教育訓練與檢定考試,辦理換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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